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根据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9年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申请公告,实验室组织专家,对此次受理的有效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,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6月28日—6月30日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提出。联系电话:029-88202605。
智能感知与图像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19年6月28日